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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用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11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升项目管理,过程监控项目学校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作绩效,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开发建设了“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定于2017年8月8日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基本功能介绍

平台可供省、市(县、区)教育局、项目学校、项目负责人、评估专家五类用户登录使用,具有实现信息上报、建设指导、进度监测、数据分析、经验分享等主要功能,设有建设资讯、通知公告、文件下载、工程分布、项目任务书、他山之石、交流互动等板块(详见附件)。

二、平台使用有关规定

(一)平台网址

平台网址为:http://zlgc.zhijiao361.com/。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承担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学校,也可通过“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ahzcj.gov.cn/)或“安徽教育评估网”(http://pgzx.ahedu.gov.cn/)的“质量提升工程平台”专栏登陆。各单位登陆帐户及密码将统一发放给各市。请各市和有关学校主动与省教育厅职成处、省教育评估中心联系。

(二)数据上传

因平台首次上线,需建立基本数据库,请各市及项目建设学校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和上传任务。

1.各项目建设学校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下数据录入和上传任务:

一是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表(2016年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二是经市级审定,并报省教育评估中心备案的各项目建设任务书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三是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核心指标(填写2016年全年相关数据;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相关数据);
四是《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省级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皖教秘〔2017〕142号)要求项目学校报送的材料:主要有(1)学校中期自评表;(2)项目中期自评表、资金使用中期自评表(每项目各1份);(3)反映项目建设进展与成就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是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前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2.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以下数据录入和上传任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省级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皖教秘〔2017〕142号)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材料:主要有:(1)市级中期评估报告(1份);(2)市级中期评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经过市级评估审核的项目学校中期评估报告、项目中期评估表、资金使用中期评估表(每项目各1份)。

(三)时间节点

1.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表——每年1月8日更新一次;
2.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核心指标——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各更新一次;
3.各项目学校自2017年9月1日开始,依据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实施方案,年度建设目标、年度建设验收要点,实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是各级教育部门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有效载体,是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市县教育局、项目建设学校要把平台平稳运行纳入各地已经成立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平台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项目建设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录入和上传项目建设有关数据、工程进度;要保证数据准确、真实、完整、有效;要建立逐级审核制度,按规定录入和上传的有关数据、工程进度,要经校主要领导审核;要成立项目建设平台技术管理队伍,负责平台数据录入、审核、管理和问题反馈。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市级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监测、指导项目学校建设;要安排专人及时审核、确认所属项目建设学校录入和上传的信息,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要定期分析数据,通过大数据,过程监控辖区内项目建设学校工程进展情况,精准施策;准确掌握建设成果,总结经验,固化和扩大成果。

省教育管理部门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审定各地项目建设任务书;审定各地上传的经验分享信息;组织专家网上指导项目建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维护平台平稳运行;依据平台开展中期评估、验收材料审查;依据大数据,组织撰写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评审各地平台使用、信息报送情况。

(三)做好培训宣传。省教育厅将在近期组织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项目学校开展平台使用和管理培训工作。各市要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本地所属学校的培训工作,确保项目学校领导、项目建设团队等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熟练运用平台。

平台开设的“经验分享”栏目,是各地展示、宣传项目建设的窗口,请各地踊跃投稿,共享建设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学校投稿的经验分享相关信息,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传,省教育管理部门审定后使用。